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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學習社群

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程校務計畫

學生學習社群補助計畫執行注意事項

    活動目的:教學資源中心為推廣本校學生建立學生學習社群,鼓勵學生自主學習並培養新知,提升自我管理、讀書風氣、創意思考與口語表達能力。
  1. 活動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(一般生)申請案件不可同時申請經濟不利學生安心就學獎補助,亦不可使用曾獲經濟不利學生安心就學獎補助之案件,如經發現內容相同或相似者,本中心將不予重複補助。
  2. 活動內容:

(1)「學生學習社群」組成方式: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並推薦1名召集人負責維持學習社群之運作與管理(每人限擔任一組社群召集人),召集人需組成學習社群及規劃學習主題、安排學習進度,利用課餘固定時間帶領社群成員討論學習內容。每組社群人數為5~10人(含召集人,成員需固定),組數有限,請從速報名。

 

(2)「學生學習社群」申請方法:請填妥「學生學習社群」申請表(附件一)後,於113年9月20日(週五)中午前繳交至大恩館10樓教學資源中心學生學習資源組詹小姐(02-2861-0511轉分機17907),經審核通過者將另行通知並始得進行活動。

 

(3)「學生學習社群」執行內容:

 

A.召集人需與成員討論學習主題並安排學習進度,討論次數至少4次以上,每次討論時間不得低於1小時,出席成員皆需親自簽到(不得以打字方式替代),每次討論結束後召集人需填寫討論紀錄表(附件二)。

 

B.指導教師於學習社群討論期間需輔導至少1次以上,並填寫輔導紀錄表(附件三)。

 

C.召集人依規定時程繳交討論紀錄表與輔導紀錄表,並於學習結束後繳交活動成果簡報、心得報告(線上表單)、全體組員(含召集人)滿意度問卷(線上表單)及自主學習自評表(線上表單)召集人需請成員提供問卷截圖,以利辦認是否確實填寫問卷教資中心審查後,將依學習社群實際討論時數給予召集人工讀金(討論總時數最低須滿20小時,最高上限40小時)。

 

※請於11月18日(週一)前繳交以下文件:

 

繳交文件 備註
討論紀錄表(附件二) 需討論至少4次以上,每次討論時間不得低於1小時,討論總時數最低須滿20小時,最高上限40小時。
輔導紀錄表(附件三) 指導教師需輔導學習社群至少1次以上。需繳交紙本至教資中心,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。
1.活動成果簡報1份 1.簡報頁數至少8張以上,不限格式,請自行製作,檔名請寫:「113-1-召集人姓名-學生學習社群活動成果簡報-日期」,並E-mail至zyz12@ulive.pccu.edu.tw,內容須含以下項目:
(1)學習主題名稱與介紹
(2)指導教師姓名、全體組員(含召集人)姓名、系級和學號
(3)活動相關照片、資料及說明
(4)每次討論或上課內容及其他相關資料總整理
2.全體組員(含召集人)皆須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及自主學習自評表,請填寫線上表單。
2.召集人心得報告1份(請填寫線上表單)
3.滿意度問卷調查表(請填寫線上表單)
4.自主學習自評表(請填寫線上表單)

 

※召集人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於期限內繳交,請提前告知,如文件未交齊將影響工讀金請款時程,請務必遵守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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